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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猖狂的刑事犯罪活动 我是怎样掉进黑恶势力陷阱的

实名举报:猖狂的刑事犯罪活动

我是怎样掉进黑恶势力陷阱的?

近年来,随着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类黑恶势力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一块“硬骨头”,社会各界对黑恶势力的关注与打击力度空前增强。在四川省南部县南隆街道办事处清水村,以该村党支部书记柴发斌为首的黑恶势力依然猖獗横行。这一黑恶势力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更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深思:那么,面对如此猖獗的黑恶势力,究竟谁来管?又该如何管?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笔者按

举报材料原文附后:

尊敬的各级领导、各级纪委 监委领导及各大新闻媒体;

你们好!

举报人:韩庆兵,男,汉族,现年55岁,大专文化,身份证号:512922197010070012,南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手机号:14781760888。

被举报人:柴发斌,身份证号:512922197602180434,南隆街道办事处清水村党支部代书记。手机号:13108170333。

以混进共产党员队伍中品行极差的黑恶势力头目南隆街道办事处清水村“党支部代书记”柴发斌为首的南隆街道办事处片区黑恶势力团伙,他们是一群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他们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有目标的相互配合,专门在社会上寻找机会对一些不明真相的弱者下手作案。

他们团伙成员中,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技术熟练,且手段高明。其中有:“钓鱼”的、“套瓷”的、“敲边鼓”的、更有“背后遥控指挥”的!只待 “猎物”一旦落入他们设置的“网”中,所有登场的人物都变成了恶魔!

2013年期间,我的一位朋友因办企业建厂,急需一笔资金,委托我替他筹借。为了支持朋友发展,我便在县城益民广场的“紫藤茶房”喝茶的时候,向另一位朋友谈起此事,并请求协助帮忙。而临座的一名叫做李长阳的人却主动靠了过来,牛皮烘烘地说:“要贷款多容易,我的两个女儿都在银行工作,大女儿李泓菲在广安邮政银行,二女儿李泓萱在西藏的中国银行,她们可以利用银行内部关系,用任何人的身份证都能贷出款来,而且有多少个身份证,我女儿就能贷出多少笔款来,而且内部人员贷款利息还很低……”。我一听他说话的样子,不会是假,便心喜若狂,心想这可是喜从天降啊,便立即与他攀谈了起来。他却说要回去与他两个女儿商量一下再答复我,以及我的朋友我便急切的盼望着他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他很守“信用”,第二天他便给我回复说:他与他女儿已商量过了,“借可以借,但一是要有抵押物,二是贷出来的款她要按5分的月息收取利息,否则免谈”!

我一听月息这么高,年利率就达到了百分之六十,这怎么行?便问他能不能低点?他口气绝决的回答:“不可能,除非你不想贷”!他为了让我相信这是真实的,还透露了他女儿的意思:“现在各单位都是靠山吃山,我们内部都是这样搞的,又不是哪一个人就敢这样干”!

为了帮朋友建厂,经我与朋友通气后,没隔几天,在“紫藤茶房”,我又遇见了李长阳,他主动告诉我,他在中行工作的女儿(李泓萱)帮一个叫做陈思胜的南部人放贷的14万元银行贷款刚好到期了,可以转贷到我的名下。并催促说“要贷就抓紧办,不然就没你的份了,想贷到手的人多的是……”。

我家当时位于北环路唯一可做抵押物的房子,已被城市改造拆除了,作为将来的还房户,我老婆名下拥有2套就地还房的住宅房(一套120平米,另一套90平米,外加15平米的营业房)。李长阳看罢还房合同后,急不可待的就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于当时马上就要我把拆迁合同交到了他老婆(李泓萱母亲)严仕菊手中。

而贷款还没办,钱更没拿到手,就马上叫我向他女儿李泓萱名下写下了14万元的借条,也一并交到严仕菊手中。在这一切都办完后的当天,即从陈思胜手中接过了这笔14万元的钱。也就是说,这笔钱并没回到银行帐上去,就直接从原借贷人手中转贷给了我,大笔银行资金并未受到银行的监管,只从李泓萱手中反复在社会上周转、放贷谋取高利!这是何等程度的金融犯罪行为!当年的金融管理是何等的混乱,金融系统内部的蛀虫又是何等的猖狂啊!!!

当天我从陈思胜手中接过14万借款后,李长阳马上就抓了2万元在他手中并开口向我“借用”一下,我就不同意。他便诱骗我说:只要我借给他这2万元,他又可以对他女儿开口,还可以继续贷款给我,“月利息仍只算5分”,让我放心,他还当面向我出具了一份2万元的借条。但他至今不予归还,我向他讨要时,他却十分蛮横的说:那是他该得的“中介费”,不可能还给我。

他果然没说假话,从2013至2014年期间,他又从他二女儿李泓萱手里断断续续的替我“贷”过几笔钱(总共达到了39万元之多),而且每次我给他们打的借条都是交到了严仕菊手中,再由她转给她女儿李泓萱手里。其间我曾多次从银行柜员机中向李泓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中支付了利息达十余万元之多(有证据可查)。

2013年底,李长阳的大女儿见我付息耿直,不但有抵押物,还有工作单位,不担心还不起帐,又主动向我发放了借款8万元,并当场要我书写了借条,交到严仕菊手中,月利率仍是5分。

就这样,我从李长阳的两个女儿(李泓萱、李泓菲)手中共计借到高利贷47万元。

2014年2月4日,李泓萱带了几个人到我家中,向我收取了借款人民币现金19万元,并向我出具了收条一份,当时就结算:我还下欠她李泓萱名下20万元、李泓菲名下8万元(总计共28万元)。

由于我办厂的朋友经济不振,无力按时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加之我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夫妇俩收入有限,已处于走投无路的地步,在尾期实在无能为力代我的朋友再向李长阳一家两个女儿偿还债务及高利贷。

2013年至2014年底期间,李长阳利令智昏,利用两个女儿在社会上放高利贷诈骗来的钱多次豪赌,欠下了巨额的赌债,被他的债主到处追讨,不敢回家。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以跳嘉陵江自杀的方式,寻死觅活的要挟他两个女儿和他老婆替他偿还赌债,更撒泼打滚的扣着我还他女儿的高利贷,不支给他女儿, 使他女儿反身又来逼我要债,直逼得我连家都不敢回,也无法正常上班工作,成天压力山大,精神都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就在此时,一个叫做陈孝松的人出现了,他提出愿出40万元买我家那套120平米的还房,马上签合同就给钱。我们当时虽然不舍,但想到有了还李长阳家的“阎王债”的机会,也就长长的松了口气。

但当我们去找李长阳夫妇说明情况,要求把他们手中用于“贷款”抵押的“拆迁还房”合同还给我们,用于卖房还他欠债时,他两口子都拒不退还,并提出要由他们找人来买我家的房子才行。我们无奈,只好作罢!

就这样,一个公平买卖房屋还债的机会就这样被错过了。

但没过几天,李长阳却打电话通知我们,说他们已经找到了买房人,要与我先见面谈谈条件。

于是,2015年1月26日,李长阳、严仕菊夫妇带着扣押我家用于还房的《拆迁还房合同》,要我夫妇到南部县城兴盛街的“檀香楼”茶馆见面。这时,柴发斌也终于从幕后走到了前台,并还带着两名“律师”,摆开阵仗向我夫妇施加了各种压力和威逼,然后由柴发斌耍横发威,进行购买由他一个不相干的人拍板定音:只给我们的新房(含营业房)出价每平米2200元,过户费及税费还得全部由我们出,并还不准我们讨价还价,没得商量余地。仅这一项,就直接强行吞吃了我的房款差价好几十万元(还不包括房产过户的各种税费)。

就这样,我们的两套住宅还房210平方米,加上15平方米的营业房,就全部落到了他们这帮人的手中。钱抵清了,而我写给他们手中的借条至今都还捏在他们手中,不肯归还给我们,让我夫妇成天提心掉胆,不知他们还要打些什么坑害我的主意!

我们提出我们自己找的人(陈孝松)仅住房出的价达到了每平米3333元,而且连房屋买卖过户的一切费用还都是各自分摊,他们却不让我们自己卖,却被他们用远远低于市场价的手段逼迫我老婆和我既要支付高利息,又要贱卖新房抵债,而是连营业房都只按住房价格略高一点计算,这种高利贷套路吃人,也太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于是,我老婆便不签字卖房,愤怒的起身走人,我也要跟着离去。

这时李长阳老婆看我们要走,恐夜长梦多,让她们的计谋不能得惩,就死死地拉着我老婆,拼命地给她说好话。李长阳还几乎用下跪的办法来拖住我,软硬兼施地说道:他两个女儿用国家银行的钱放高利贷,不尽快还回去,“一旦银行发现了就是死路一条……”。并说求我“给他女儿留一次工作的机会”,放她女儿一马。如我老婆同意按现在这个价把房子卖了,他两个女儿把挪用银行的帐和李长阳赌债还上后,李长阳就出外去打工,挣到钱后就把低价卖我房的亏损补偿给我老婆……。我知道,她(他)们在社会上玩的这套把戏:先是发狠“逼宫”,后又出演“苦肉计”,死皮赖脸,就是要达到他们放高利息并低价侵吞我房产的目的!

这时,幕后主使人柴发斌又变成了一个“唱花脸”的角色站了出来替李长阳帮腔,俨然像一位阴曹地府的判官,强行要求我就照李长阳夫妇的要求办,不然就后果自负!当时我为了付利息给李长阳的两个女子,又从柴发斌手中借了5万元高利贷。

当时李长阳、严仕菊就把我的房子拆迁还房合同原件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一并交给了柴发斌,柴发斌拿到了拆迁还房合同后,强行提出由他主动说帮我们把我们的46万元房款按人支付给我所欠的债主(其中:柴发斌本人5万,陈孝松11万,李泓萱、李泓菲2人本金28万,利息2万,共计30万),一共支付46万元,而在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当事就让我与我老婆给他出具了一份收到柴发斌购房款46万元整(并注明:当天并未支付任何现金给我老婆)。并让我们签字按下手印,其余下欠我的8万元购房款在房产过户后一并支付给我老婆。最后柴发斌自己亲口说:这46万元由他直接付给陈孝松11万,他本人5万,李长阳、严仕菊的两个女子的借款本金28万、利息2万,共计30万,由他支付给李长阳、严仕菊夫妇。当时我们并没向他出倨任何委托授权之类的书面东西,让他代我还债,只是认为他作为一个村支书,中共党员,应该言而有信,不会欺骗我们。

我们给柴发斌出具收款收据后,柴发斌并没有把他名下我所出具的5万元的借条拿出来归还给我们,并且陈孝松的11万借据直到现在也未交给我们手中,当时我就想,李长阳、严仕菊夫妇直接在柴发斌手上帮他们两个女子收钱,然而我的借条又在他们两个女子手中,没有收回借条,而我们手中又没有还给他们两个女子的任何还款凭证和依据,这是很危险的。

于是,我就让李长阳、严仕菊夫妇把韩庆斌写给他们两个女子的借条收回来,交还给我,然后再还钱给他们。李长阳、严仕菊却说所有的借条都在两个女儿手中,并没有在他们手上。我与我老婆马上就又不同意了,于是李长阳、严仕菊说“我们当着在场所有人写一个字据,签字并按上手印后交给你,保证我们的两个女子不会再让你还钱就行了,如果还有任何的违约行为,就按照房屋买卖协议上之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包括柴发斌本人在内”。我们便心里不快地勉强同意了,于是由李长阳亲笔手写了一份证明,内容如下:韩庆斌借到李泓萱和李泓菲二人名下所有借条作废(时间:2013年——2014年止)。经手人:李长阳,签字后并按上了手印,严仕菊也是签上名后并按了手印(两人均签字并按了手印)证明人:柴发斌,签字并未按手印。

2015年1月26日,当时李长阳写完这一份证明后,我们拿到手中看见他并未注明日期,于是我们马上又叫他补上所写证明时间,他说“随便哪个写上日期都一样,我们夫妇,包括柴书记签字并按了手印,还能说空话吗”。于是由我最后才把时间添上。

到现在我才想到了从他们的每一个行为来看,就是一直在对我设置陷阱,根植祸根,让我这个老实人被他们永远玩弄于股掌之中。

账算完后,不再欠他们两个女子任何款项,扣除李长阳在我名下连本2万,带息1.2万元(共计:3.2万元的借款),李长阳、严仕菊夫妇从柴发斌手中拿走30万元共计33.2万元,支付30万时,柴发斌并没有通知我们夫妻,我们都没有在现场,全都是柴发斌一个人在操作。

在2015年1月26日当天,清账后李长阳夫妇又欺骗让我们出具了一份13万元的利息欠条,并且说这只是一个形式,好在两个女儿面前圆谎,我们已经把李泓萱、李泓菲的本息都还清了,还又让我们给他们写假利息条子,事后至今我们提心吊胆,条子又要不回来,不知是否又会被诈骗而陷入洪荒“债务”之中!?

李长阳夫妇还对我们说:他们今天还“没有收到一分钱现钱”,“万一柴发斌强行占用并不给他们钱,又该怎么办?”同时又怕我们把房子另外出售……。所以又逼着我们给他写下了30万元的借条,还继续对我们说,这张30万的借条只是起一个预防作用:“房子过户给柴发斌后,借条作废,并写了一份证明。一是怕柴发斌不转付给他们钱,二是怕我们抢先把房子以高价另卖给别人,让他们两头落空”。

因为柴发斌当时就起坑骗我们的心,“以低价把房子卖给他,只要房子不另卖,房子顺利过户,这30万元的借条自动作废”。当时我是不签字的,柴发斌就在旁边帮腔说:你们不用怕的,我给你们作证,保证这30万元不得出现任何问题,出了问题由我(柴发斌)负责,只是起了一个约束作用。也就是说在2015年1月26日当天,我们夫妇在柴发斌、李长阳、严仕菊等几个人的连哄带骗的情况下,当时给柴发斌出具了46万元的购房款收据(注:当时并未收到一分现金),然后又给李长阳夫妇出具了两份借条,总计:43万元整(一份30万元,一份13万元)。我韩庆斌原出具给柴发斌、陈孝松、李泓萱、李泓菲四个人名下借条,均未收回来。

直到2015年1月26日当天,签定房屋购买合同后,一份借条都没有收回。反而又给他们出具了一份46万元购房款收条并且一并出具了(一份30万元,一份13万元的两张借条给李长阳夫妇)。总之,我们当时被他们搅昏了头,真是叫我们干啥我们就干啥,全没有了半点防范之心!

经他们几个人回去商量之后,第二天上午,柴发斌、李长阳夫妇又来到我家中,叫我妈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按手印,我告诉他们,我妈不识字,柴发斌说可以叫人代签,只要我妈按上手印就行了,由我老婆代签了后并让我妈按上了手印。

2015年上半年,拆迁还房开始拈号,选户型、楼层,柴发斌主动找到我老婆并对我老婆说:拈号、选户型、楼层他要亲自去拈号和选户型,他又想两套住房朝向好,又要选好的户型和楼层,又让我老婆给他出份委托书,我老婆当时认为也并没有啥不妥,房子卖了都卖了,而他柴发斌又作为一个村支部书记,中共党员,我老婆还是相信了他。

于是,我老婆给他出了一份委托书并去公证后,我老婆与他一起去拆迁指挥部,他自己亲手去拈的号和选的户型,拈完号后又叫我老婆在合同上给他注明了: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北环路博岭园小区6幢2-6-3号和2单元2-6-2号,此处房产均卖给柴发斌属实,过了两天拆迁指挥部叫我老婆去收房子,这其中因为牵扯到房子超平方,房屋价差置换。

柴发斌、李长阳和我老婆一起去指挥部清算过后,我老婆当时还应该向指挥部支付52500元,当时我们拿不出钱,柴发斌说反正还欠你们8万元的购房款,现在由我自己付现金(¥52500元)给拆迁指挥部,到时从8万元的购房款中扣除,并由指挥部出了一份缴款收据,收据被柴发斌收走。收据当时又拿在他自己手中,并没有交还给我老婆,而我老婆当时又给柴发斌出具了一份52500元的收据,我老婆当时与拆迁指挥部结清所有款项后,下午指挥部就通知我老婆去领房屋钥匙,我老婆领到钥匙后马上就打电话给柴发斌,将钥匙马上就交给了柴发斌本人,就差拆迁指挥部通知我们去办房屋产权了。这样一直又过了七八年时间李泓萱、李泓菲从未找我要过钱。

直到2022年,李长阳夫妇的大女儿李泓菲竟拿出了我当年给她出具的一份8万元的借条,一纸诉状将我起诉至南部县人民法院,叫我还钱给她并支付利息。我与我老婆当时就感觉有一种被别人联手欺凌、欺诈的感觉,明明就是李长阳夫妇已代替他们两个女子把钱从柴发斌手中已经代收走了,并出具一份他们两个女子所有借条作废的证明,现在怎么又要起诉我让我还钱给她呢?于是我们终于明白了,这从头到尾都是他们团伙共同做的局,让我们这些没有社会经验的人,每一步都陷入了他(她)们设置的圈套,让我们既要借款高利息,又要房子低价出售,终生都跳不出这邪恶的圈套和火坑!!!

李泓菲诉状中说,钱是由她通过银行卡转给我的,她本人并不知道她父母代她收了钱。她也没有出书面委托要求她父母来代收这一笔借款,因此,她不认可。

2022年初,法院开庭审理,因为疫情所造成的原因,我们夫妇并未准予进入法庭参加庭审,只由我们的代理人代为应诉,我们夫妇并不知道当时庭审的真实情况。而无关的柴发斌却出了庭。南部县人民法院就以出借人李泓菲并不知道和没有书面委托为由,他父母收钱一事她并不知情。判决我应当将此笔借款连本带息还给出借人李泓菲。我当时不服南部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也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一个月之后,李泓菲就向南部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冻结了我所有的银行卡,包括工资卡!连生活费都没给我留一分钱,一家老小全由我老婆打工挣钱来维持,日子过得非常艰难。而柴发斌在法院审理完之后,就马上要求我老婆和李长阳去给他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一事,否则又要去法院起诉我们夫妇,他当时知道政府也开始在完善手续,通知拆迁户办理房屋产权。

在2022年12月25日,我老婆主动打电话通知柴发斌与我们结清所有账目,并叫他带回我所有的借条依据,并办理产权过户一事。他当时就告诉我说没有啥账可以算的,又说他很忙,没有时间,推到元旦以后再算。

2023年1月14日,我老婆再次打电话叫他来算账,他又说:“账有啥算的”,我们还应该补钱给他。一直到2023年1月19日,柴发斌与李长阳来我办公室与我们算账,李长阳就开始公开耍赖,矢口否认我还没还给李泓菲的8万元和严仕菊名下借的5万元,共计13万元。

当时李长阳一直都没有提我与我老婆给他们出具的13万元借条一事,还要求我们还钱,再也不承认我们夫妇给李长阳他们夫妇出具的13万元是利息借条一事了。他并还威胁我们说,‘房子如另卖,他就马上到法院起诉我们’,还给我们拿出那份我们出具的30万元的借条,而柴发斌又一直在旁边帮腔做伪证。当时我们就提出了要求,分开算账,柴发斌是购买我老婆名下的房子,购房款就应该支付给我老婆手中才是正确的,李长阳夫妇就根本没有任何资格从柴发斌手中收走我老婆的购房款,而柴发斌应该把购房款支付给我老婆之后,由我们再去归还在李泓萱、李泓菲、陈孝松以及柴发斌本人的借款,并收回我所本人出具的所有借条才是正确的。柴发斌当时听到我所说的话之后,便立即表示不同意我所说的话,还想再用欺骗的手段让我们夫妇给他再出具一份16万元的借条,我们当时表态不会出具,最后就不欢而散了。

2023年2月7日,我们把房屋产权办下来之后,我老婆曾主动给柴发斌打电话达十余次,叫他来清算账目并办理产权过户一事,但他却是一直拖延、搪塞,又后在电话中说“账不用算了,有什么算的”,反说我们还应该补钱给他。

在2024年1月20日上午,我单位在春节后第一次召开职工大会,李长阳又跑到我单位,扭住我叫我马上还钱给他女子李泓菲,并又叫来了柴发斌,后又通知法院执行局要求强制执行我还钱给他女子,叫我立即归还李泓菲的本息、诉讼费和执行费等,并通知执行局的法警将我从单位带到法院执行局,不得离开。柴发斌也一同跟到了法院,一会又匆忙离开,我只好让我老婆出面,到处借钱,借齐后直接把钱转到法院的专用账户之中,然后法院才让我离开法院回家。当时我老婆又主动打电话给柴发斌,叫他算账并办理产权过户。他当时又说他忙,没有时间,我老婆又只好回厂上班了。

2024年2月20日下午1点左右,在我老婆多次打电话催促他算账后,柴发斌才主动地第一次打电话叫我老婆在下午3点左右在我的办公室清算账目和产权过户事宜。我老婆便从厂里请假后马上回到我办公室等他清算账目。

快到4点左右,柴发斌就带上杨兴彪、徐世贵,杨石全等4人来到我办公室,又过了大约几分钟,李长阳也来到我的办公室,并开始算账,柴发斌问我,说在他那里借的5万元认可不,我当时就认可并要求收回借条,陈孝松的11万元,我们也认可。但是也要求收回我给陈孝松所写的借条后才能认可,柴发斌当时就说他已经把我写给陈孝松的借条撕了,拿不出来了,没有了。又提到李长阳夫妇两个女子名下28万本金及2万利息,总计30万,柴发斌与李长阳又不承认此事,并且作伪证说那是韩庆斌在李长阳名下借的,并伪造事实一大堆来欺骗在场的所有人(其中包括我单位同事刘海滨也在场,当天是他值班),在我反复说这30万元是李长阳夫妇两个女子名下的借款,与李长阳夫妇没有半点借贷关系,只有李长阳还在我那里连本带息地共借了3.2万元一事,于是柴发斌就开始开口骂人并直接冲到我面前,出手殴打我(有录音为证)。

我老婆当时就急了,说:“柴书记,你作为一个村支部书记,又是一个共产党员,你出手打人这样的做法是不对哦!”她当时就在我旁边,还有一个叫徐世贵的和李长阳也在我办公室内,我老婆将柴发斌拉开后,杨兴彪从刘海滨的办公室直接冲过来不问原由就开始殴打我,徐世贵也不问原由就开始往我面前冲,我老婆赶忙把徐世贵拦住,杨兴彪很嚣张地说:“老子亲姐惹到我都敢用刀砍她,还不说你是一个外人”!这时李长阳不但不劝阻,反而在一边干吼,并诬陷说我在打人,还想吃他的钱。

当时我单位值班的刘海滨也在现场见证了这一切。隔了一会,柴发斌觉得人少了还威胁不到我和我老婆,就拿出电话当着我值班领导的面,打电话叫陈思胜(小名陈幺娃,系涉黑刑满释放人员)马上到一环路我的办公室来!大约几分钟之后,陈幺娃就带来几个社会上闲杂人员冲入我的办公室,进来后马上便关上我办公室的门,一齐冲向我。我老婆当时就站在我前面挡了一下,陈幺娃就从旁边穿过来,用手按到我的脖子上,并强行往外拉,边拉边说,还把你拉不动了。我一直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当时并不知道,我的血压在遭到殴打刺激下已经到了高危极限了。他们几个同伙中一个胖子看到陈幺娃把我按在椅子上不能动,上前便用力一脚,蹬上我胸口之上,我老婆马上上前去拉他,但他仍非常嚣张地说,“莫拉哈,哪个拉了,我便打哪个”(录音之中听得很清楚),我们一看情况很危急,于是我叫我老婆马上报警打110,这时候严仕菊也来到了我的办公室内,拉住我老婆说“不要报警,莫把事情闹大了”!我老婆走出办公室打110报警后又赶忙回到我的办公室中,当时就看见我脸色苍白,没有一点血色了,说话有气无力了,在那么多黑恶人员面前我与老婆只好忍下心来,等待警察出警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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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道我老婆报警向110指挥中心陈述了45秒钟,把当时发生的情况详细地陈述给了110指挥中心,到最后一直等了很久都没有看见警察出警到现场,我们夫妇见此情况有些不对劲,于是只好软下了口气,当时我们人身安全避免受到威胁和更大伤害的时候,我不得不认了所有的事,不然的话,当时我们夫妇二人的生命安全就更加没有了保障,后果也就难以设想。

从下午4点左右至6点半左右,警察一直也没出警到现场。柴发斌等十几人见我认了所有的账时,陈幺娃并说我所出具给严仕菊的5万元同时不用再还了之后,李长阳夫妇当时也就同意了,后强行地按照他们的意愿,两套住房超出我们合同中约定210㎡,之外的9个多平方,又以建安价的价格强行由柴发斌收购。陈幺娃又说水电气上户费用:17892元,房屋维修基金12462元,两套房子一年物管费4千多元,加上房屋总价54万元,他说扣除他已付的51.25万元,还应补我们3.75万元,超出面积9个多平方,所有一共加起来还应该补给我们10万元左右,并没有说让我收回所有我出具借条一事,并叫我老婆在大年十五元宵节过后就去给他办理产权过户一事,然后一行人就扬长而去。

我独自一人就孤独地坐在办公室内,因为受到巨大的伤害和霸凌,使得我头昏胸痛巨烈而不愿与我老婆回家。六点多钟时,陈幺娃还厚颜无耻地打电话叫我把家里的好酒拿去给他们喝。同时,柴发斌拿过陈幺娃的电话并对我来了一句“今天发生的事就对不起了”就完事了。

就这样,我独自在办公呆坐到快半夜十一点时,我老婆打电话催我回家,我说自己身体很难受,无法离开办公室。我老婆马上赶到我办公室,当时见我瘫在地上,满头大汗,脸无血色,见到亲人后直接掩面大哭一场。想起被人连续敲诈付高利息两次,还要无偿地倒送给别人两套住房,另加15个平方的营业房,我已成了全家人的罪人,真想一死了之。我老婆当时就想与我一起去派出所再报案,于是又打电话给当天值班的刘海滨,问:“我们是否要去派出所报案”?并向他反映我身体感觉很不好,头晕、胸痛、呕吐,刘海滨当时就反劝我说:不要把事情闹大了,最后不好收场……。于是我便由我老婆扶着回到家中,一直在客厅躺着起不来,而且当时就头昏胸痛的现象更加严重,也无钱进医院去检查治疗。满心的愤怒与痛苦无处发泄,回想起上午到处借钱把李泓菲的帐还完,家中更无一分钱了,所以一直拖着发呆,实在是想不通了。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月21日7点多钟,我老婆在妈妈那里借了钱才把我送到南部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当时检查发现血压高到200多,低压140多,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加上胸口剧烈疼痛,医生便要求我马上住院治疗,不得离开医生的视线。于是,我老婆便又到处借钱给我办理了住院手续。2月25日早上8点左右,柴发斌知道我的病情危重后,才假惺惺地打个电话给我老婆,说他不知道我“病”情这么严重住院了,要我好好治疗,并承认住院是由他们造成的,他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我还有他的通话录音为证)

在我住院期间,我老婆在2月23日上午又亲自去派出所报案时才知道:事发当天,是一个叫柴智的警察在值班,是他接的警,今天没上班。24日上午我老婆又到蜀北派出所找到了柴智本人,向他质询“20日下午,她打110报警后,为什么派出所没有警员出警”?他当时竟污蔑我老婆说:“是你报警时没有表达清楚,所以我才没在意”。真是岂有此理,一派胡说八道!!!我老婆当时又给他反映说我被柴发斌所叫的陈思胜带的几个黑社会人员打成重伤,现正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抢救治疗……。他便推口说:“等到你老公出院后处理再解决,先不忙着急处理。”他还说,等他要把事情了解、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处理。

3月5日早上,在我的病情稍微有些好转的情况下,我与老婆又到蜀北派出所找到所长反映情况,所长感到很吃惊,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因此马上当面就给柴智打电话,并严厉地质问他是一个什么情况?柴智支支唔唔敷衍,因此,所长放下电话后,就叫我与老婆直接去找柴智!我与老婆找到柴智后,他搪塞推诿,假装说还没有了解清楚,叫我们回家去等。而且还居然说出了十几个黑社会人员在我办公室殴打并圈禁我“这是一件小事”的这种混帐话!

3月16日,我因续交不起医药费,医生只好让我出院回家休养。

在休养到3月21日早上,我与老婆又去蜀北派出所等候处理结果,当时柴智竟单方面要替我们做主,并又说到这是一个小事情,强行要求我们与柴发斌等人和解。在我们一再明确表态,这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不愿与谁和解的情况下,还是一意孤行地并立即打电话把柴发斌叫到了派出所,开始做所谓的“情况了解”。而且仍然“定性”说:即便有十几个黑社会人员到你老公办公室限制自由并打人,这就是一件小事情,只能做和解处理……。

在我们一再声明不愿和解的情况下,才马上让我们接受他的询问并做笔录。

自案情发生到3月21日,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找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在做询问笔录的过程中,都没有告知我们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将一些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加入询问笔录之中向我们施压。我老婆看完询问笔录后,发现一些内容与我们叙述的情况大不相符,我们当时就提出了异议,并不在询问笔录上面签字留下手印,随后就气愤地回了家。

事后才打听到别人告诉我们说,柴智与柴发斌是同一地方的人,是一个家族的亲戚……。他当值班故意不出警,应该就是和柴发斌预先勾结好了的。我们才恍然大悟,柴智的所作所为,就是包庇犯罪而见死不救,这是“徇私枉法”,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应该追究他的刑事犯罪渎职等责任!

见此情况我与老婆气愤填胸又更着急了,便于3月27日上午以实名信访的形式将此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信访到南部县公安局信访办。当时是由公安局信访办杜西主任接的案,并告之我们,他将以信访原件扫描后传给蜀北派出所,责成他们尽快接案并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处理的结果。

在4月2日上午,我们又到蜀北派出所再一次找到所长蒲荣要求换人,并依法提出回避换人调查的理由。

谁知这一正当合法的要求,却激怒了蒲荣同志,他极不耐烦地对我们吼道:“全部都是中国人,每个案件都因同一地方的人就要求换人调查,我们警察都忙得过来吗?他们虽然是同一个地方的人,不是你说想换就换人的了的……”。他接着又马上给柴智打电话询问此事,柴智当时就对他说我们不信任他,说是换一个姓吴的警员来处理此事。

我们便又找到吴姓警员反映情况。吴姓警员才又叫我们重做询问笔录,我们如实地按照当时所发生的详细经过对吴姓警员讲了,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下手印,我当时就主动地提出了:我们手中有与此案有关的、从一开始到结束的录音,他叫我们给他放了几句,听后,就对我说,录音中听不清楚打我人的声音。我又对他说,可以通过上级技术机关认真听完录音后再作决定吧!他却说:“不用了!”我又说有视频为证,我们大门进出有监控。他说办公室打人的视频你拿得出来吗?一副打官腔的架势!我说只有音频,并没有打人现场的视频。

大家想一下,我们当时在那么多的黑社会人员圈禁包围当中,我们如果拿出手机录制视频,那么多人肯定会把我们手机抢走或者摔坏,当时那种情况下怎么能够用手机现场录视频,这显然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包括我们以前所录制的音频都会损坏,那更加没有证据了。

这种办案询问方法,你敢相信吗?不是详细倾听报案人的陈述,积极努力追踪调查,而是以“审问”嫌疑人的口气,动则要受害人给他拿出证据来,那么,如什么地方杀了人,家属或群众向你报案,你不但不去调查(侦案)取证,开口就叫“报案人”给你拿出所有证据来?没证据就不能报案了吗?公安机关就是这样“接案”、办案的吗?职责所在,岂能这样打官腔?!

一直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收到蜀北派出所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都没有给我们的一个任何合理的处理结果。

面对如此猖獗的黑恶势力,管理机制的缺失与不足成为了重要原因之一。相关部门在打击黑恶势力时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问题。一些地方官员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使得黑恶势力得以长期存在并发展壮大。

针对以柴发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进行打击。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在打击黑恶势力时能够形成合力。其次,要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人员在打击黑恶势力时能够依法依规行事。同时,还要加强信息收集和证据收集工作,确保能够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处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还百姓安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社会闲杂人员在上班时间冲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政府机关的工作秩序受到警告、罚款和拘留等处罚‌。

据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请问南部县公安局和蜀北派出所的领导,你们认为这是小事情吗?你们是否视法律法规的这些规定为儿戏,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废纸?执法犯法?

我确保以上举报事实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希望各大媒体及各位领导前来调查采访并予以曝光。

举报人:韩庆兵

电话:14781760888

2024年10月26日

附:举报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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